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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第一批)发放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财考办[2012]2号),云南省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第一批共有37名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名单见附件),现将合格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2012年2月15日)起,于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领取。
二、领取地址
昆明市人民东路6号新华大厦15层1505室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云南注协)考试培训部,电话0871-3183073。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全科合格证书,原则上不允许代领。考生在领取合格证时需要核对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和本人一致。
(二)全科合格证只是考生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证明,没有其他法律效力。
(三)申请成绩核查通过综合阶段考试的考生,全科合格证待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核发后转为下一批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关注云南注协网站通知。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第九条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第十条规定: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注册会计师证书。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
(五)已领取全科合格证书的考生,若要求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请向云南注协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注册成为执业会员;若不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可向云南注协申请登记,成为非执业会员。执业会员注册和非执业会员登记相关事宜,请向云南注协注册部咨询,咨询电话:0871-3138617。
附件:云南省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名单(第一批)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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