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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
(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9)青财会函第24号
全科合格证(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申请人:
现将有关办理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1、老制度下五个科目全部在省内参加考试取得五科合格成绩单,由计算机自动赋予全科合格证号的,不必申请。请注意明年一季度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上发布的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时间办理领取手续,不必电话咨询。
2、新制度下六个科目全部在省内参加考试,六科成绩全部合格,由计算机自动赋予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号的,不必申请。请注意明年一季度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上发布的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时间办理领取手续,不必电话咨询
3、跨省参加考试取得五科合格成绩单或六科合格成绩单,符合办理全科合格证或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的考生,请携带所有单科合格成绩单到青岛市中华会计函校申请。
4、因五年内变更姓名原因造成的,未自动赋予合格证号的申请人,请提供以下材料到青岛市中华会计函校申请:
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户口薄复印件;
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人事档案复印件;
5、因五年内身份证号变更、身份证上的性别打印错误造成的,未自动赋予合格证号的申请人,请提供以下材料到青岛市中华会计函校申请: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口薄复印件或变更身份证号证明的原件。
6、考生在取得全科合格证之后变更了姓名或身份证号,并要求更改合格证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的,不予受理。请在申请注册或入会时办理相关事宜。
请符合上述3-5项条件的申请人于2010年1月10日前到青岛市中华会计函校办理申请事宜。
青岛市中华会计函校地址:登州路23号 电话:0532-82729707
青岛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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