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批准2010年第一批执业注册会计师批复
关于批准甘肃省2010年第一批执业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甘财注[2010]18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25号部长令《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和中注协的有关规定,经各事务所申报、省注协审核,徐坤等5名同志经注册会计师考试或考核合格并已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符合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的有关规定,现准予注册。上述人员自2010年起按执业注册会计师缴纳会费,并在新注册一年内不允许转所。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兰州分所(1人) 徐 坤
甘肃恒晟通会计师事务所(3人)王星军 王立友 刘力辉
甘肃新恒信会计师事务所(1人)张保元
以上批准注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上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后,办理注册会计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