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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各考生:
凡已完成现场确认并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6月9日至6月18日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进入“准考证打印”界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打印地址:点击进入>>
考试时间为2009年6月19日至6月21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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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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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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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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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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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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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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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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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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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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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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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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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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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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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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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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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知:
本次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考生注意: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组织部门发放、回收。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纸,考生用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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