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天津2010年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通知

来源: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编辑: 2010/09/10 10:38:22 字体: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8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税务师 税法(一) 140 84 
税法(二) 140 84 
税收相关法律 140 84 
财务与会计 140 84 
税务代理实务 100 60 

  二、领证须知:

  1、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的2010年度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即老考生),请于2010年9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考试年份、考试名称、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用于制作合格证书。

  2、2010年首次报名的考生已于审核时提交了照片,不用再交照片。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补交。

  4、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人员的领证时间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0年9月9日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