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内容摘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日—3月15日,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确认终审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20日,(区(市)与市直有关部门的现场初审时间请咨询区(市)和市直有关部门),网上交费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21日。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11日至17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关于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的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自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二、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改为两天,定于2012年6月16、17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6日 9∶00—11∶30 税法(一)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6月17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三、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除符合下述报名条件外,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各市遇有港澳居民报名时,同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有关报名条件规定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七)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八)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方式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日—3月15日,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确认终审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20日,(区(市)与市直有关部门的现场初审时间请咨询区(市)和市直有关部门),网上交费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21日。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3月22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人事考试中心开具发票,过期不再办理。报考人员须登录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信息。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供现场审核确认时使用。
3、考生则向各区(市)人社局或市直有关单位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或有关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有关高级资格证以及聘任书等有关证件)。
4、各区(市)人社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在报名表右下角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和有关证件按市人事考试中心规定的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东)统一办理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或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证、聘任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3月19日-21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结果。通过网上确认的人员,按规定缴费时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工商银行网银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科目,其中《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科目,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六、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11日至17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各市务必将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七、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6元。
八、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九、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教材征订仍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或强行推销。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有关工作顺利进行。
二0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