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2009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5月11日-30日报名
关于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人考[2009]21号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2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4、5、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名称 |
2009年9月4日 | 下午2:00-5:00 | 资产评估 |
2009年9月5日 | 上午9:00-11:30 | 经济法 |
下午2:00-4:30 | 财务会计 | |
2009年9月6日 | 上午9:00-11:30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下午2:00-4:30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回收。
2009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济南市、青岛市设置考场。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科目;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考试成绩有效期限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实行3年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
四、考试报名
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日照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rzr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图像清晰,彩色黑白都可,非生活照,jpg格式,宽120像素左右,高160像素左右,大小20kb以下),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市直报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集中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缴费并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各区县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到本区县人事局缴费,由各区县人事局审核汇总(盖章)后集中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确认。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执行,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为2009年5月11日至5月30日。
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00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