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09年度经济师考试报名:4月15-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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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0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全省设立12个考区。省直考区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设区市考区考务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在设区市城区安排,考点、考场按人事考试标准设置。请各地按照《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资格审查
报考条件与办法均按原人事部199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执行(附件2),请各地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县(市、区)及以下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报考初级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到县(市、区)人事(劳动)局进行资格终审。报考中级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到县(市、区)人事(劳动)局进行资格初审。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局对本辖区报考人员实行“一站式”服务,负责将通过初级资格审查考生《报名表》和通过中级资格初审考生《报名表》及终审所需有关材料报设区市人事局,由设区市人事局统一对报考中级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且对所有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反馈回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局。
2、设区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设区市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3、省直、中直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二七北路266号中国江西人才市场三楼;电话:0791—6371585)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设区市及县(市、区)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毕业证复印件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经济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备审。
(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陆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设置
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开考专业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等十二个专业,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用书
本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在江西人事考试(www.jxpta.com)同步进行。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另行通知。
六、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每人每科59元。
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考的组织力度和纪律要求,加强考务工作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克服一切违纪现象的发生。考试期间各地须有专人值班,请在考前一周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告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附件1: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4月15日上午9:00—4月23日下午17:00 |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 | |
4月20日—24日 |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 | |
资格审查确认成功至4月28日下午17:00 | 考生网上缴费 | |
7月底 | 省考试中心下发各考区考生报名信息 | |
8月中旬 | 各考区联系考点、安排考场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 |
9月23日前 | 向部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 | |
11月2日上午9:00—11月7日下午17:00 |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试时间 | 11月8日 |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11月12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 |
12月18日前 | 完成阅卷,上报成绩信息 | |
2010年1月8日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中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班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报考初级:
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其它按国家《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