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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1年度全国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合格证书和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以及省级合格成绩单的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1年度全国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合格证书和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以及省级合格成绩单,近期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高级审计师证书不用照片),到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8号窗口办理。
2.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高级审计师证书不用照片)到当地人社局发证部门办理。
3.领取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和省级合格成绩单,请与省统计局人事处联系。
二、发证时间
2012年5月8日至6月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
地址: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南岗区长江路130号乐业大厦一楼)。
网址:www.rsks.gov.cn。
三、其他事宜
1.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2.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考区发证部门”一栏验当地发证部门水印。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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