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税讯集萃(09.07-09.13)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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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公司是一家大型商场(甲方),为了充分搞活经营,与一些个体商户(乙方,未办理有关证照)签订了一份“联营协议”。协议中规定乙方占用商场一定的场地,自行进、销货,所进货物必须保证质量。在销售货物时由我方统一收取货款……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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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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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连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在对某房地产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账面列支咨询费高达2000万元。是什么咨询项目这么昂贵?带着疑问,稽查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深入检查。稽查人员先调出了相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显示……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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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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