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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审计、统计、经济办证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上属驻潍单位:
2011年度审计、统计、经济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报名时报名点选择“市直”的考生,由其所属主管部门(上属驻潍单位由单位)组织人事科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办理;报名点选择各县市区的考生,将有关材料报所选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由各县市区审核后汇总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办理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负责本县市区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复审工作,各县市区通过人员携带规定材料到相应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复审和领取证书手续。
二、提交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
(二)通过人员身份证原件;
(三)报名时所持的证书原件(如有遗忘请查看当年报名文件);
(四)《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点击下载,手工填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五)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1寸、2寸各1张(1寸照片请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上交)。
(六)合格人员名单。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各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时,请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2寸照片、通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时间、地点
(一)考生上交材料、报考资格审核时间:
4月5日——4月12日
(二)各县市区集中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时间:
4月16日——4月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266号-2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电话:0536-8053687。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注: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请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本单位合格人员,以防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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