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的企业不交哪些税费
问:外商投资的企业是否要交纳城市房地产税?哪几种税费不用交纳?谢谢!
答:您所指的“外商投资的企业”这里我们暂理解为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低于25%的企业适用税制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税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3号)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应适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1年8月8日发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城市房地产税。我国目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仅就其房产征税,对地产不征税,但外商投资企业使用的土地要交纳土地使用费。因此,外商投资企业不执行《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38号)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否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按照国务院将要下发的通知执行,在国务院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不征收。”根据这一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上述国税发[1994]123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适用《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因此,不适用《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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