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关于集资建房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转载请注明 编辑: 2008/05/29 15:12:18 字体:

  问:某某单位出地皮,职工集资建房出租,他们与个体商户签定的租赁协议是某某管理委员会,在税务机关申报的名称是以某某工会的名义申报营业税。每年给职工发一定的金额,在帐本上作的是冲减职工集资额,我认为是发放的是红利或是集资利息,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他们硬说没有分红,等集资款返还完了后,发的钱才是红利,我没有说税服他们的依据,请问老师谁说的对?请给出依据,谢谢!

  如果以管理委员会的名义申报纳税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谢谢!

  答:您好!

  我认为上述业务的实质:企业出地,职工出钱合作建房后由企业代为出租,只是以工会的名义出租,由企业和职工分成,每年发放的一定金额是职工取得的出租收入,不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同时企业也涉及营业税、所得税。

  如果是集资建房,一般是指职工住房,而不是用于出租,必须要有当地政府的批文,如“有市发改委建设计划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还需要有集资建房计划、有个人集资交款收据及单位补贴存款证明。以此为突破点,不符合此要求,肯定不是集资建房,集资建房审批各地均有文件可参照。

  无论是工会,还是管委会,它有生产经营活动,均应该申报,工会是企业内部机构,是代企业和职工管理出租房屋,我认为还是以企业的名义申报缴纳营业税、所得税。

  上述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免费听

  • 多维协同联动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联动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