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税务厅称VAT维持7%不影响收入
据泰国《世界日报》8月5日报道,泰国税务厅长威乃表示,内阁继续维持增值税(VAT)收取比例为7%延长2年时间,不会影响到厅方的收入,虽然增值税的征收率保持不变,但是相信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将促使增值税的实际收入高于目标额。如果调高税收比例,应该调整所有种类的税收。
威乃认为,目前增值税率位于7%,属于合适的比例,因为经济正在复苏,该比例可持续推动国内消费,并且不会影响到税务厅调整税收结构,必须研究政府收入所有种类的税收。
泰国银行协会秘书长塔瓦差指出,不论增值税的征收率维持不变、或调整,民众必须支付增值税。如果现在就提高增值税的征收率至10%,恐怕会导致民众减少开支。
据悉,泰国内各类税收的实际收取额度持续超过目标额。特别是2010年7月份,税务厅税收总额达833亿6600万铢,比643亿4900万铢的目标额,高于190亿1700万铢,涨幅29.55%。其中,增值税的征收额比目标额高出93亿2200万铢。综合2010财政年首10个月(2009年10月至2010年7月),税务厅总收入达9612亿铢,比8563亿7900万铢的目标额,高出1048亿2100万铢,涨幅12.24%。
泰国财政部财经办事处负责人萨提表示,政府决定延长使用7%的增值税率,是非常合适的措施,原因是2010财政年的财政基础稳固,政府收入大幅超标,使政府取消原定价值4,000亿铢的贷款计划。目前泰国公债余额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为42.6%,低于法定上限的60%。
萨提说,目前泰国经济的复苏正处于起步阶段,此前的增长主要是得到出口大幅好转的刺激,民企消费还未全面复苏。2010年首季民间消费的涨幅,从去年第4季的负1.1%,转为提高4%,如果目前调高增值税,可能对正在复苏的民间消费造成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