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换版前旧版发票的缴销流程
发票缴销,是将从税务机关领取的发票交回税务机关查验并作废。比如,用票人续购发票前,须持已使用完的发票存根、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发票及《发票领购簿》,向税务机关报验缴销。从2011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各地废止的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那么,对于发票改版、换版前旧版发票如何进行缴销呢?正保会计网校小编对此进行了汇编整理,希望能让大家更便捷的了解换版发票缴销的办理。
一、缴销登记
用票人领取并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同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发票领购簿》及《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2、未用完或尚未使用的发票;
3、已开具的发票存根。
二、审查办理
受理用票人的缴销登记后,应当场审查其提交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向用票人开具《发票业务受理回执》,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1、《发票缴销登记表》填写是否真实;
2、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及发票存根联数量是否与《发票领购簿》和《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相一致;
3、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是否缺联、断号;
4、开具的发票是否规范,开具的金额是否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相一致;
5、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用票人有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审查期限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处理或向发票检查环节移送处理。
三、缴销处理
发票管理部门须在规定期限内(三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处理并对收缴的发票或存根做剪角和消号处理,同时将缴销记录登录在《发票领购簿》及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发票消号登记表》,交用票人确认签字后,第二联及《发票领购簿》交由用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