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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审计之三(二)

2006-5-25 10:11  【 】【打印】【我要纠错

  (四)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实质性测试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实质性测试,应分别按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及其他应收款四个项目进行。   

  1.应收帐款的实质性测试   

  (l)编制应收帐款明细表。应收帐款明细表一般包括客户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发生数、本期收回(转销)数及期未余额等栏目。编制的目的,主要是便于审计人员掌握和分析应收帐款的全貌,确证明细分类帐余额的正确性。应收帐款明细表可以由会计人员编制,也可以由审计人员编制。但审计人员必须对报表进行复核,要求帐列期初、期末余额和借贷发生额相符。金额较小的帐款可以合并编表。为了判断应收帐款回收的可能性和坏帐提取是否恰当,一般可在明细表中编列帐龄分析或逾期分析。使用哪种方法较好,可根据审计需要决定。   

  (2)函证应收帐款余额。直接向欠款人函询应收帐款的余额是十分有效的方法。几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商业信用数量扩大,有的相互拖欠,形成三角债,至今尚未完全清理,因此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相互进行深入核对,十分必要。函证的方式有肯定式和否定式两种。前者在函证信中要求回答证询余额是否正 确,便于审计人员作出判断;后者只要求欠款人在不同意函证的余额时才予以回答,手续比较简便。但根据一般经验,越是复杂的欠款,欠款人往往不愿作出正面答复,如采用否定式函证时,往往容易混淆是非。因此对拖欠时间较长,原因复杂的应收帐款,应采用肯定式函证的方法。函证时可以抽样函证,也可以全面函证。函证结果应进行差异分析,必要时对差错比较大或者没有复信的进行第二次查询,以确定应收帐款是否归企业所有。   

  (3)坏帐准备和坏帐损失的审查。我国对坏帐损失的核算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转销法,就是在实际发生坏帐时,作为期间费用核销;

  一种是备抵法,就是按期估计坏帐损失,计入期间费用,同时建立坏帐准备帐户,待坏帐实际发生时,冲销坏帐准备帐户。对坏帐准备的审查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

  一是要审查是否按规定的方法和比例提取,其计算是否准确;

  二是要审查坏帐准备的列支是否按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有无任意列支。对坏帐损失的审查也从两个方面进行;

  一是要确认坏帐损失的核销是否符合规定,列支金额是否正确;二是要确认坏帐损失后又收回的应收帐款是否及时入帐,有无被侵吞、挪用。我国(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应收帐款只有符合下列条件才能作为坏帐损失:  

  ①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②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除上述情况外,不能任意列支坏帐损失。

  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境外上市公司及其他上市公司坏帐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比例等由公司自行确定,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进行审计时,应注意其区别。   

  (4)审查应收帐款会计处理的合法性和正确性。主要审查以下各个方面:   

  ①审查应收帐款的发生是否属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所形成的。   

  ②审查商品赊销、销货折扣和折让、坏帐损失等是否经过审批手续。   

  ③审查结算期前后应收帐款的人帐时期,是否有虚增或虚减销售现象,是否有年度结算后大量退货的现象。   

  ④审查应收帐款的明细帐是否与总分类帐相符,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帐款”项目是否与“应收帐款”和“预收帐款”帐户的期本借方余额合计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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