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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协议的规定,每年分两次,在1月、7月收取业主的物业管理费。2010年1月份收取了2010年1-6月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是否可以分摊到月确认收入,分6个月申报缴纳营业税?
【解答】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提供劳务和收讫款项两个条件同时俱备。1月份收取1-6月份物业费可以分摊到月确认收入,分6个月申报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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