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租进来的房子进行装修,发生的装修费用,按几年摊销符合税前扣除规定?
答: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参考《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同时参考《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