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后,购入农产品如何填报申报表
【问题】
我公司2017年7月1日后,购入农产品收到一般纳税人开具的11%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7%税率的产品,如何填报申报表?
【答案】
首先扫描认证增值税发票或在认证平台勾选确认,认证过的数据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1行。
然后于生产领用当期按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与11%之间的差额计算当期可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即加计扣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2%部分),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税额"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