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购买税控设备和发生的技术维护费,可以申报抵扣吗
【问题】
现在我公司查账发现前两年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发生的技术维护费用,在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时候,忘记填报了,请问现在还可以直接申报抵扣吗?
【答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根据《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第六条 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是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所以,两年前购买税控设备和发生的技术维护费,现在按规定可以申请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