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总承包方签订采购合同和施工合同,能按甲供工程简易计税吗
【问题】
总承包方分别与我们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和施工合同,我们能按甲供工程或者是清包工选择简易计税吗?
【答案】
除个别地区(河北省、湖北省)地方税务机关回复允许分别注明销售额的情况下,可以分别计税外,大部分地区均不予许分别计税,要按混合销售进行处理。采购合同如果是第三方供货,则可以避免税务机关视为混合销售行为。施工合同应当在合同中注明甲方供材的情况,这样才可以按简易办法计税。
【问题】
总承包方分别与我们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和施工合同,我们能按甲供工程或者是清包工选择简易计税吗?
【答案】
除个别地区(河北省、湖北省)地方税务机关回复允许分别注明销售额的情况下,可以分别计税外,大部分地区均不予许分别计税,要按混合销售进行处理。采购合同如果是第三方供货,则可以避免税务机关视为混合销售行为。施工合同应当在合同中注明甲方供材的情况,这样才可以按简易办法计税。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