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不同建筑项目预交的增值税,能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11/08 16:05:15 字体:

  【问题】

  不同建筑项目预交的增值税,是否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答案】

  一般来说,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企业申报增值税时,对于异地预缴的税款,可以在当期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减,抵建后仍有余额的在下期抵减。但是,对于预缴增值税税款,在抵减应纳税额时,是否需要区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在目前的政策上并没有作出明确说明,申报表上也是只有一个栏目,因此,预缴增值税款在抵缴时,基本都采用了不区分计税方法和项目,相互综合抵减的办法。应该说,这样的处理在实务中是可行的,也是普遍采用的,也得到一些官方认可的,比如浙江国税的答复。

不同建筑项目预交的增值税,能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吗

浙江国税对于类似问题的回复


  本信息为收费会员专享内容,此条免费。想获得更多专业答疑或精彩会员内容,请注册为会员或与客服联系申请成为收费会员

立即成为会员>>        详情请致电010-82318888400 810 4588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赠送辅导基金    3.期刊发表论文    4.会员专享期刊
  5.内训直通车    6.财税图书馆     7.专家上门      8.财税法规库

新政解读、视频直播课

财税移动课程、财税手机报实务网络课程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