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保单保险期限跨年的可以在本年一次性列支成本吗
【问题】
单位给职工办理车险,保单的保险期限在今年11月到明年9月,可以在今年一次性计列成本吗?为什么?
【答案】
由于支出跨年度,则今年2个月的保险支出可以在今年税前扣除,其他支出在明年扣除。由于金额不大,会计上从重要性原则,也可以在今年全额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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