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民办营利性幼儿园收取的学费是否可以免增值税吗
【问题】
办理民办营利性幼儿园收取的学费是否可以免增值税吗?
【答案】
收取学费中的教育费、保育费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法规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