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能否按兼营分别缴纳增值税
【问题】
建筑公司承接的安装工程,外购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能否按兼营分别缴纳增值税?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因此,如果贵公司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的,可以按销售货物和安装服务分别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