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支付员工体检费取得省级三甲医院门诊票据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10/24 14:54:02 字体:

  【问题】

  支付员工体检费取得省级三甲医院门诊票据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案】

  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73号)附件: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四条  医疗收费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

  第七条  医疗收费票据包括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

  第十条  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下列医疗收入,应当使用门诊收费票据:(一)诊察费;(二)检查费;(三)化验费;(四)治疗费;(五)手术费;(六)卫生材料费;(七)药品费,包括西药费、中草药费、中成药费;(八)药事服务费;(九)一般诊疗费;(十)其他门诊收费。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省级三甲医院属于公立医院,根据上述规定,您公司支付员工体检费取得省级三甲医院门诊票据属于合法票据,可以税前扣除。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