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内部的资金集中管理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问题】
集团企业内部的资金集中管理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答案】
依据《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集团企业内部的资金集中管理如果也是无偿的划转资金,也可以免征增值税。
【问题】
集团企业内部的资金集中管理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答案】
依据《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集团企业内部的资金集中管理如果也是无偿的划转资金,也可以免征增值税。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