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问题】
高校的科研人员研发成果取得专利,高校对外授权使用,收取特许费,相关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答案】
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规定,自2018年7月1日,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