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任职的工资怎么扣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任职的工资怎么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
财税【2000】91号: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2011】62号:“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年(35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所以,合伙人的工资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
财务人都在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