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发生业务招待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汇算清缴是否调整
【问题】
工程项目上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了主营业务成本,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调整?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包含计入费用和成本的业务招待费用,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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