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盖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
【问题】
一个物业公司给我们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的是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
因此,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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