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总账会计离职,逾期未申报纳税会如何处罚
【问题】
如果我们公司(浙江会员企业)因总账会计离职,没有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逾期未申报会如何处罚?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逾期未申报行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1号)规定:自2019年8月1日起,年度内首次发生逾期申报,且在责令限期内改正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年度内逾期未申报不超过4次的,第1次发生处100元罚款,第2次发生处200元罚款,第3次发生处400元罚款,第4次发生处800元罚款。逾期未申报首次发生且在责令期限内改正的不计算在发生次数内。年度内逾期未申报超过4次的,属情节严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均含本数)的罚款。
(以上答复仅针对浙江适用,其他地区请参考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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