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自产商品混凝土对外销售可以享受3%简易计税吗
【问题】
建筑公司自产商品混凝土对外销售可以享受3%简易计税吗?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6. 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注:财税(2014)57号第二规定,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根据上述规定,建筑公司将自产商品混凝土对外销售可以享受3%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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