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增值税的申报期限有延长吗
【问题】
由于疫情影响2019年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增值税的申报期限有延长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第十一条规定,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为采购国产设备之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2019年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解读》中明确,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19年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如果研发机构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退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的规定,待研发机构收齐凭证及信息后,仍可继续申报办理退税。
根据上述规定,2019年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如果研发机构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退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的规定,待收齐凭证及信息后,仍可继续申报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