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租房后,个税的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何时停止
【问题】
员工8月开始不租房了,个税的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何时停止?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第(五)项规定,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8月开始不租房了,个税的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应于9月份停止。
【问题】
员工8月开始不租房了,个税的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何时停止?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第(五)项规定,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8月开始不租房了,个税的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应于9月份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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