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的企业取得的存款利息是否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问题】
内蒙古的企业取得的存款利息是否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答案】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农〔2014〕1488号)第四条规定, 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和征收标准:
(三)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上月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计征,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计征;保险 公司一年期以上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业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他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6‰计征;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计征。
企业取得的存款利息不属于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内蒙古的企业取得的存款利息不缴纳水利建设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