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公司人数超过30人,是否申报残保金时不免征
【问题】
我公司是2018年成立的,未超30人,今年4月份超过30人了,是否明年申报残保金时不免征了?今年还可以免征?
【答案】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根据上述规定,您公司今年计算应缴残保金时,在职职工人数应按上年(即2019)的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缴纳,您公司2019年在职职工人数未超过30人,今年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明年在职职工人数超过30人,则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