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合伙人是否适用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优惠
【问题】
合伙企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分红,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是否适用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2018年股权转让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稽便函[2018]88号)第一条第 (三)项规定,财税【 2 01 5 ] 101号文件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适用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该"个人"不包括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
依据上述规定,合伙企业将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分给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不适用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