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供水单位间的转售水行为,谁来缴纳水资源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qizhenzhen 2021/10/19 11:37:45 字体:

【问题】

我公司为北京市一家供水单位,供水单位间的转售水行为,谁来缴纳水资源税?

【答案】

参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八条 纳税人应当向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资源税。

对于城镇公共供水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是指其机构注册所在地;除城镇公共供水单位外的其他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是指其取水口所在地。

城镇公共供水单位之间发生转售水行为的,由最终供水单位缴纳水资源税。”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