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政府捐赠支出,取得非税收入票据,在汇算清缴时能否税前扣除
【问题】
公司去年有一笔给政府的捐赠支出,取得是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在汇算清缴时能否税前扣除?
【答案】
依据财税〔2010〕45号规定,企业或个人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不需要认定。
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因此,贵公司此笔捐赠支出不超过规定扣除限额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票据,在汇算清缴时可按规定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