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镇注册生产经营地在乡下如何计算城建税
问:某水电开发公司,其机构注册地在县城镇,但生产经营地实际在一个乡下的村屯里,请问申报缴纳城建税时是适适用5%还是1%?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机构所在地确定其适用税率,并与营业税同时缴纳。
问:某水电开发公司,其机构注册地在县城镇,但生产经营地实际在一个乡下的村屯里,请问申报缴纳城建税时是适适用5%还是1%?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机构所在地确定其适用税率,并与营业税同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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