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税公布首批“诚信红黑榜”
近日,江西省国税局联合省文明办、省高院、省公安厅、南昌海关、省食药监局等单位,公布江西省2015年第1期“诚信红黑榜”,首次将1000户江西省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列入“红榜”,将10户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等不良纳税记录企业列入“黑榜”,由相关部门对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
据悉,此次“诚信红黑榜”除曝光了黑榜企业名称外,还公布了企业注册信息、法人、违法事实及处理处罚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与此同时,江西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一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通过实施“诚信红黑榜”,将诚信纳税、合法经营的企业请上“红榜”,使诚信企业路越走越宽;将缺乏诚信、违法经营的企业“晒”上“黑榜”,使其处处受限、步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