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4种税收将转由地方征收
日前,哈萨克斯坦经济与预算规划部长多萨耶夫称,为执行哈总统要求,增强地方财政独立性,哈拟将下列4种税收转由地方征收:一是对在特殊税制下开展活动的小企业或者个体企业主征收的税收;二是自然人财产税;三是对自然人征收的交通税;四是对自然人在居民点占用土地征收的地税等。
日前,哈萨克斯坦经济与预算规划部长多萨耶夫称,为执行哈总统要求,增强地方财政独立性,哈拟将下列4种税收转由地方征收:一是对在特殊税制下开展活动的小企业或者个体企业主征收的税收;二是自然人财产税;三是对自然人征收的交通税;四是对自然人在居民点占用土地征收的地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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