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汇算清缴有八大特点
一是,总局取消下户执法力度大,影响税企关系生态,值得关注。
二是,税总发【2014】107号文件,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加大,切实落实克强经济学简政放权,只要实体符合优惠条件,忘记备案也不能剥夺优惠权利,为汇缴带来深远影响。
特别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第(十一)项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严格区分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方式,不得以事前核准性备案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实施备案管理的事项,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材料,税务机关应当将其作为加强后续管理的资料,但不得以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没有按照规定备案为由,剥夺或者限制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获得的利益、取得的资格或者可以从事的活动。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三是,《公司法》修订,实缴资本制改为认缴资本制,《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要求企业信息上网公示,引起税收一系列连锁反应!
四是,模糊税收政策问题困扰纳税人,如何防范风险,需要拿出几招!
五是,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呼之欲出",新报表、新思路,新征程!
六是,总局2014年29号公告与财税【2014】75号文件为代表的2014年所得税新政,影响重大。
七是,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所得税汇算清缴存在重大涉税风险,应引起高度重视!
八是,河北近年来的四个主要所得税本土化政策(国、地税2012年1号公告,冀国税函【2013】161号、河北省国税局2014年5号公告、河北省地税局2014年4号公告)应认真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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