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入写字楼发生的装修费用,如何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