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随同商(产)品出售的包装物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1/05 11:00:18 字体:

  1、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罐等。主要作用是盛装、装饰商(产)品。

  2、包装物在领用时,有可能计入“生产成本”,也有可能计入“销售费用”,需要根据包装地点和环节而定。计入“生产成本”的包装物一般与所包装的商(产)品不可分离,计入“销售费用”的包装物一般与所包装的商(产)品可分离。

  3、包装物随商(产)品对外销售后,一般不再回收。在财务核算上可分为单独计价和不单独计价。

  1>商(产)品和包装物单独计价、单独核算。销售产品的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包装物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结转商(产)品和包装物成本分别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2>销售商(产)品和包装物不分开计价,不单独核算,而是合并计价统一核算。销售收入统一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注意事项:

  1、包装物单独计价的情况下,包装物的适用增值税率按照被包装物的适用税率计算。

  2、在对包装物不单独计价的情况下,不能认为包装物是无偿赠送,包装物的收入已包含在所包装的商(产)品中。

  3、对于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除啤酒、黄酒以外)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wcr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

    证券专业与股市投资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