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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人力资源专业精讲: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3/24 09:30:35 字体:

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开始啦,网校经济师频道特别整理了中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材的重点考点,希望提前掌握,以备迎接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

  一、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合法的原则

  要求在处理劳动争议时,相关主体必须查明事实真相,准确适用法律、公正合法处理劳动争议。该原则还要求,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要合法,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要合法,劳动争议的处理结果要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公正的原则

  是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必须客观、公平、合理的处理劳动争议,不能偏袒任何一方,更不能徇私舞弊。任何一方在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时,在参加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时,都享有同等权利,承担的义务也是相同的。

  3.及时的原则

  是指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当事人要及时申请调解或仲裁,超过法定期限将不予受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人民法院也要及时审判,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着重调解的原则

  处理劳动争议时,在查明事实的前提下,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通过说服、劝导等方式,促使争议双方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实行着重调解的原则,程序简化,有利于争议双方相互理解,也有利于及时彻底的处理劳动争议。

  为了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仅规定在仲裁程序中,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而且单列一章专门规定调解程序,突出了调解的作用,意在引导当事人双方更多地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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