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河源2017年度经济师考试考后复核收表:1月22日至2月2日

来源: 河源人事考试网 编辑: 2018/01/22 11:56:43 字体:

摘要:河源2017年度经济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选择“河源”的考生,请于2018年01月22日至2018年02月0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上班),到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交材料。

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

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河源”的考生,请于2018年01月22日至2018年02月0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上班),到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交材料。

地址:河源大道北177号二楼人事考务室

联系号码:0762-3687298

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规定,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4)。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

1.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2.考生报考承诺书

3.工作简历表

4.代办委托书

相关推荐:

2017年经济师考后资格审核汇总

2017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 | 续学申请 

2017年经济师成绩查询调查问卷

政策:2018年初中级经济师将全面实行机考

强烈推荐:关注我们的微信更快获取经济师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等信息,经济师官网公众微信号:jingjishichinaacc,欢迎添加!

经济师微信扫一扫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