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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汇票的承兑
1.程序:
(1)提示承兑(承兑是商业汇票的特色程序)
见票即付 | 无须承兑 |
定日付款 | 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
出票后定期付款 | 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
见票后定期付款 | 出票日起1个月提示承兑 |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2)承兑成立
①承兑时间: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应视为拒绝承兑。
②格式:
绝对记载事项 | “承兑”字样和承兑人签章 |
相对记载事项 | 承兑日期:付款人3天承兑期的最后一日 |
不得记载事项 | 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同拒绝承兑 |
2.承兑的效力:
(1)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
(2)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3)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超过提示付款期,不影响承兑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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