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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起算点
一般保证 | 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
连带责任保证 | (1)债权人对保证人: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2)保证人对债务人: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
2.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 |
一般保证 | 保证诉讼时效中断 | 保证诉讼时效中止 |
连带保证 | 保证诉讼时效不中断 | 保证诉讼时效中止 |
3.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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